青海省发布《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的通知》
1月18日试行稿明确要积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,实行“新能源+储能”一体化开发模式。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设备比例不低于10%、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。并对储能配比高、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。实行“水电+新能源+储能”协同发展模式,新建、新投运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系统,使新增水电与新能源、储能容量配比达到1:2:0.2,实现就地平衡。
安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国内销售